滨海临港产业区管理中心党支部党建联络员AB角工作制度

为加强党建工作效能建设,改进工作方式,提高工作效率,完善运维体系,建设开拓、务实、高效的工作作风,保证党建工作正常运行,特制定党建联络员AB角工作制度。

第一条AB角工作责任制:原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为A角,当A角承担人因出差、开会、休假等情况离岗期间,确定顶岗的人员为B角,由B角人员承担代替A角其履行职责的工作制度,以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。

第二条明确A角和B角人员,A角(主办人:林萍)为主,B角(协办人:隋敬维)为辅,AB两角均能独立完成该项工作,避免出现无人顶岗或顶岗不顶用等现象。

第三条实行党建联络员AB角工作制度后,A角负责处理主要党建工作,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角。A角因事、病请假或外出时,必须将有关工作移交B角处理,保证相关业务的衔接。

第四条B角承担人在顶岗期间,对A角的工作应认真负责,并对执行的A角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。

第五条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,在A角不在岗期间代行A角的岗位职责,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。A角和B角都要努力加强专业知识学习,相互熟悉对方工作职责,在必要时要能够相互替换。

第六条若遇当时无法处置的问题,B角应及时向科室、部门负责人报告;当A角返岗后,B角应详细向A角报告顶岗期间处理的事务及有关情况。

第七条若AB角同时外出,应报科室负责人同意,并做好衔接工作。对AB角承担人擅自离岗、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,应给予严肃批评教育。

第八条AB角责任人的落实。各科室如遇有人调离或分工调整时,应及时调整AB角配备方案。

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。